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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种植部的对外租赁合同

看到电梯,夏宇挑了挑眉:“这边环境不错啊。”

夏远也是笑道:“那倒是,叶部长争取的。”

夏宇:“叶部长?”

傅征抢着回了一句:“就是叶伍部长的侄子。”

夏宇点头,他就说叶伍部长不是还在新区呢...原来他侄子在这边上任了...

来到五楼会议室。

傅远在资料柜里拿出几份资料,递了一本“种植部对外租赁改良土层区块规章合同”给夏宇。

对他说道:“夏哥,这是合同细则。

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带动发展新北区的农粮经济,

增加粮食产量,惠及个体商户的同时,也能惠及普通群众。”

夏宇点点头。

傅远说的他也认可,但他得看一下具体的合同要求。

天下没有白给的午餐,尤其这个世道里,不留心一下很容易翻车。

当看到合同里那条“乙方须按时支付甲方单间种植室每月300卡分的租金,水电费单独核算”时,夏宇才心下一定。

花费确实很高,但这样也算比较合理。

“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粮食收获分阶制度进行收成缴税”。

看到这条,夏宇一愣,“分阶制度?收成缴税?”

翻到合同的附录,夏宇看到了详细的租赁区块表跟收获分阶税务表。

种植部的一楼为对外租赁区。

七十五间种植室,每间三百二十平方米,约为半亩田地。

粮食收获分阶其实也是根据租赁区块来算的,而收成缴税就是不以卡分交易,上交粮食。

租赁一间种植室,缴纳的收成税率为5%;

两到三间为10%...四到五间为15%...以此类推,租赁上限是十间种植室。

这个税收的说高吧也不算太高,但也绝对不低了。

举个例子吧,假如夏宇只租一间种植室。

全部种植土豆,那他一季的收获大约在3000斤左右。

而这3000斤里他需要上交150斤给种植部。

按两三月一收的话,他一年起码就得缴纳600斤上去。

而这还只是租赁一间种植室的税......

算上租金,水电费,还要再交一笔粮食税...这合同条件就很苛刻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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